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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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4、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6、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7、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8、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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