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多久?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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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多久?


  办理时限


  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办结;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核的,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提取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并告知职工。因向房屋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调核职工行为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3个工作日内。


  青岛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是多少


  提取额度


  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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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范围


  1.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


  2.全款购买异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与职工或其配偶户籍地不一致的,应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其中之一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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