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速 养老金入市可期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最新消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速 养老金入市可期!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指地方基本养老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视为第一支柱的补充。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步凸显、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较低、保值增值能力较差、地区发展不平衡等,是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迫切性所在。
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
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统一建立并且强制实施,资金来源于企业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和财政支持等。截至2022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资产规模约为3.56万亿,年均投资收益率约为2%,大部分年份低于同期通胀,实际上处于贬值的状态。基本养老保险由省级及以下分区社保机构统筹管理,统筹层次低,且保值增值能力较差。
第一支柱的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社保基金是一种国家战略性储备基金,资金主要来自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等,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截至2022年,全国社保基金总资产1.53万亿元,同比上升23.7%。2022年投资收益率为11.4%,自2000年成立至今,年均收益率达到8.36%,超过同期年均CPI(2.42%)5.94个百分点。
第二支柱:补充养老保险。
我国目前的补充养老保险主要指企业年金,又称职业年金,是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为职工提供一定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养老金制度,资金来源于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以集合计划的资产配置情况为例:截至2022 年底,企业年金投资于固收类资产占比为84.9%,权益类资产占比为6.1%,流动性资产占比为9.0%。
第三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在我国发展相对落后,资金规模较小。目前国际上大多采用信托管理模式,主要根据个人风险偏好配置资产。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包括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及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实际改革动作方面,地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省份委托社保投资管理试点迈出改革步伐,为后续养老保险体系的改革积累经验。
目前已有广东、山东将部分养老金结余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
2012年3月,国务院批准同意由全国社保基金会投资运营广东省城镇职工养老金1000亿元。2022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山东省确定将1000亿元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委托社保,分批划转,首批100亿资金归集到位。
养老体制改革政策看点:1)全国社保基金扩容;2)地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社保投资运营。
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五中全会、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及“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目前证监会等多部门正在研究国有资产划拨全国社保基金的工作,进一步的划转方案将择机出台。3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明确社会保障基金可接受省级人民政府的委托管运营社会保险金。短期来看,根据各省养老金累计结余规模,某些省份将结余资金委托社保投资运营的可能性较大。
正文
一、我国“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提出了改革框架,此后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施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基础养老金逐步实现全国统筹等。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指地方基本养老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视为第一支柱的补充)、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步凸显、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较低、保值增值能力较差、地区发展不平衡等,是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迫切性所在。养老金建设的制度需求最终来源于一个社会的人口结构变化,从劳动年龄人口占比或是老年人口抚养比数据都可以看出,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步凸显,而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存在较大的影响。
1.1 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又称公共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的一种(社会保险基金包含五类,分别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统一建立并且强制实施,资金来源于企业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和财政支持等。2022年至今,国家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及运营方面愈发重视。
截至2022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资产规模约为3.56万亿,年均投资收益率较低,约为2%,大部分年份低于同期通胀,实际上处于贬值的状态。基本养老保险由省级及以下分区社保机构统筹管理,统筹层次低,使得资金池分散,管理及运营难度较大,且保值增值能力较差。
1.2 第一支柱的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是一种国家战略性储备基金,资金主要来自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等,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投资渠道比较多样,包括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实业、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资产证券化、境外投资等。社保基金并不直接支付养老待遇,仅在公共养老体系出现缺口时弥补部分差额。社保基金具有储蓄期长、对流动性要求不高等特点。
根据《中国养老发展报告2012》,可以看出全国社保基金的实际资产配置情况,其中固收类产品的配置比例从2010年的44.5%下降到2012年的36.7%,实业类配置比例从2010年的19.5%上升至2012年的32.4%,而股票类资产投资比例相对较为稳定,从2010年的34.0%略微下降至30.2%。
社保基金采用信托管理模式,社保基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和委托投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对于银行存款、买入持有策略的债券投资、股票指数型投资、非上市股权投资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对于二级市场的债券和股票的主动投资策略、股权投资基金等,则主要委托市场专业机构实施。
截至2022年,全国社保基金总资产1.53万亿元,同比上升23.7%。2022年投资收益率为11.4%,自2000年成立至今,年均收益率达到8.36%,超过同期年均CPI(2.42%)5.94个百分点。
1.3 第二支柱:补充养老保险
我国目前的补充养老保险主要指企业年金,又称职业年金,是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为职工提供一定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养老金制度,资金来源于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目前,我国企业年金采用信托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固收、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金融产品。我国企业年金的信托管理分为单一计划、集合计划和其他计划,其中以单一计划为主,约占全部运作企业年金总额的82%。因单一计划的保密性,其实际资产配置情况难以获得,而以集合计划的资产配置情况为例:截至2022 年底,企业年金投资于固收类资产占比为84.9%,权益类资产占比为6.1%,流动性资产占比为9.0%。
1.4 第三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目前来看,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我国发展相对落后,资金规模较小。
参考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较为完善的国家,如美国等,主要是用来满足更高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目前国际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大多采用信托管理模式,资产配置主要根据个人风险偏好制定。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社保运营:地方先行
2.1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改革的部署
2022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包括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及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其中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主要包括:1)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2)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3)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4)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健全社会保障体制机制主要包括:1)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2)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3)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4)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5)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
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包括:1)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2)加快发展企业职业年金等补充社会保险和各类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2.2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社保迈出改革步伐
由于我国地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级及以下分区社保机构统筹管理,统筹层次较低,使得资金池分散,管理及运营难度较大,且保值增值能力较差。而社保基金自2000年入市,投资管理经验较为成功。因此,地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省份委托社保投资管理试点迈出改革步伐,为后续养老保险体系的改革积累经验。
2022年8月,国务院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并且,明确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等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使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范围更加多元化、市场化。
地方省份方面来看,2006年,国务院批准,全国社保基金会受托管理天津、山西、河南、新疆、吉林、黑龙江、山东、湖南和湖北9个试点省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这部分资金纳入全国社保基金统一运营,全国社保基金会对受托运营的资金承诺比较优惠的收益率(年均3.5%)。
目前已有广东、山东将部分养老金结余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
2012年3月,国务院批准同意由全国社保基金会投资运营广东省城镇职工养老金1000亿元,期限5年,资金并入全国社保基金统一运营。
2022年,受托管理的广东委托资金委托期限由2年延长至5年。
2022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山东省确定将1000亿元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委托社保,分批划转,首批100亿资金归集到位。
三、后续养老体制改革政策看点
3.1 全国社保基金扩容
全国社保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含四个方面:1)中央财政预算拨款;2)国有股减转持划入资金;3)彩票公益金分成;4)投资收益。
国有股减转持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五中全会、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及“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2022年4月24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人社部2022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国有资产划拨全国社保基金的工作正由财政部牵头,国资委、人社部、社保基金理事会、证监会等部门共同推进,相关部门已成立专题工作组,建立了工作机制,正在深入研究论证,在这个基础上抓紧提出总体方案。
3.2 地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社保投资运营
2012年,广东委托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广东省养老金1000亿元。2022年,山东省确定将1000亿元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委托社保,分批划转,首批100亿资金归集到位。
3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社会保障基金可接受省级人民政府的委托管运营社会保险金。短期来看,根据各省养老金累计结余规模,某些省份将结余资金委托社保投资运营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