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社局:3月31日前不补缴2023年社保费将收取滞纳金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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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社局30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22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未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22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的,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成都市人社局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参保人员未按规定足额缴纳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的,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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