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是怎么办理的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91
参保和缴费
工作人员介绍说,符合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主要是本市户籍的无任何医疗保险的人群,包括城镇、农村居民和本市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原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儿童统筹的儿童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少儿)等。而在具体的缴费时间和缴费地点方面,各种群体也有差别。
比如说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期间,本市在校(含高等院校和幼托机构)学生在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他居民则需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在缴费标准方面,其个人缴费标准为:学生少儿每人每年8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150元。其他的政府财政补贴,个人不需要过问,相关的账户会自动到账。
需要关注的是,根据规定,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外地居民在户籍迁入之日起,需要在90天内到本人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所(或村委、社区)办理缴费手续。
而6月30日前办理缴费的(新生儿为之前出生的),缴纳全年费用,待遇从当年的1月1日起享受,6月30日后办理缴费的(新生儿为之后出生的),缴纳半年费用,其待遇从当年7月1日起享受。
享受待遇和标准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可享受相关的门诊、住院方面的费用报销。比如说,个人在社区卫生中心就诊住院的,80%的费用医保基金可以支付,也就是说自己只需出20%的费用。而这一报销的标准,则按照最高17万元来执行,也就是说,在社区卫生中心住院看病,花掉的费用是在起付标准(600元)以上至17万元以内的费用,正常情况下医保基金都可以按照80%的比例报销。如果超出17万元,则按新规定执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