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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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钦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
工作日: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管理部: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钦州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地点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窗口)、钦州市子材东大街盛天华府A区2号楼1-6号商铺、钦州港海富中心楼盘A座1楼;灵山县灵山镇江南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华源大厦1楼公积金综合窗口;浦北县城西环路金浦新区越秀大道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综合窗口。
三、钦州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设定依据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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