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个税临界点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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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终奖个税临界点是什么


  2011年9月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按七级税率计税。如果年终奖在1.8万、5.4万、10.8万、42万、66万和96万这几个临界点上,会出现年终奖多发1元甚至1分钱,税后收入反而减少的情况,最极端的是多给1元收入减少8万多元。


  年终奖临界点计税依据


  税务方面的专家表示,年终奖的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按国税发[2005]9号文件《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来计算。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奖适用税率可以这样看,应缴税所得除以12(一年12个月)之后的结果根据税率表来查,具体算法分两种,取决于获年终奖时的当月工资收入是否大于个税起征点3500元。


  年终奖临界点计算方式


  高于3500元


  如果当月所得高于(或等于)3500元,适用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根据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的商数确定。例如如果年终奖不超过18000元,除以12每月不超过1500,则适用税率为3%。举例,如果您当月工资所得收入超过3500元,又获得8000元年终奖,那么应该缴税:8000×3%-0=240元。如果您获12000元年终奖,那么应该缴税:12000×3%-0=360元。


  低于3500元


  如果在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3500元,则要先算应纳税所得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然后再算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12,用所得结果根据表2找出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三步算要交多少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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