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二孩家庭可享生育险待遇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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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孩”政策在四川正式实施。我市不少符合条件的家庭有了要二孩的想法,那么,符合政策的妈妈们怎么休产假呢?
昨(20)日,记者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及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单独二孩”不享受30天晚育假、男方也不能享受15天看护假。与此同时,记者也了解到,参加生育保险的二胎妈妈们在符合相关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前提下,可以享受保险报销待遇。
二孩妈妈
不能休30天晚育假
“生第一个孩子休息了173天,不知道二胎还能不能休息这么久?”日前准妈妈郑晓春特别关注产后休假的规定。郑女士觉得,36岁生孩子产后恢复较慢,休息时间也需要更多,“产假能够延长一段时间就好了”。带着疑问记者咨询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科,科长阳孟告诉记者,生育“单独二孩”的夫妻,可以享受上述国家规定的产假,但无法享受晚育假、男方护理假等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
据了解,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政策规定,符合申请再生育子女的,女方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上,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所以,生育两孩不符合“第一个子女”的要求,自然就不能享受晚育假的政策了。
阳孟表示,如果女职工满24周岁后生育第一个子女、难产、纯母乳喂养,可以休产假大约173天。如果在30周岁后获准再生育子女、单胎、难产、纯母乳喂养,最多休产假约143天;如果单胎、顺产、不是纯母乳喂养,就只能休产假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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