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在哪里缴费?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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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篇文章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武汉住房公积金在哪里缴费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武汉公积金电话
  • 2、武汉市公积金办理点有哪几个
  • 3、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南
  • 4、武汉公积金提取流程 武汉公积金提取方法
  • 5、武汉公积金电话12329人工服务时间

武汉公积金电话

武汉住房公积金电话:027-12329;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同时还有分中心,相关地址如下:

新洲分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龙腾大街祥和世纪城2号楼(新洲区政务中心隔壁)

黄陂分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向阳村黄陂春天4栋1-2层(1)商室

铁路分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沙湖友谊国际1栋4-5号

蔡甸分中心  蔡甸街莲花湖大道名流仕家小区(区职教中心对面)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理处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翠堤春晓24栋商业裙房一层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小洪山东区34号,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B座1-2层

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26号(七里香苑小区大门口)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湖分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高新区珞瑜东路2号巴黎豪庭广场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1、4层

江夏分中心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东段理想时代二期7-10号商业门面(北华街世纪庭苑对面)

市民之家分中心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1楼经济社会管理区(B区)B50-B55号窗口

武汉市公积金办理点有哪几个

1、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之家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1楼经济社会管理区(B区)B50-B55号窗口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00。

2、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湖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高新区珞瑜东路2号巴黎豪庭广场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26号(七里香苑小区大门口)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4、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翠堤春晓24栋商业裙房一层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5、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1、4层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6、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小洪山东区34号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B座1—2层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7、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大谊大道沙湖友谊国际1栋4—5号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8、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洲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龙腾大街祥和世纪城2号楼(新洲区政务中心隔壁)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9、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陂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板桥大道黄陂春天小区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10、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夏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东段理想时代小区南门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11、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蔡甸分中心。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莲花湖大道名流仕家小区(区职教中心对面)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南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1、哪些单位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武汉地区下列单位应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

2、新设立的单位应于什么时间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受理回单》及需向银行提供的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新设立的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申报单位先到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进行缴存登记,填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并盖单位公章,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核定单位住房公积金起缴时间、缴存职工人数、缴存比例和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审核后,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受理回单》,缴交单位到缴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4、到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应带什么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执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缴存职工工资表(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上一年度或者上月的会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6)《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缴存登记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区级以上社保部门统一核发的甲类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到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应带什么资料?

(一)单位申请开立住房公积金核算户应向缴存银行提供的资料:

(1)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审核批准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受理回单》;

(2)从住房公积金缴存行领取并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印鉴卡》;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执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公章、单位财务专用章、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印章和法人授权书;

(6)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向银行出具的资料:

(1)盖有单位预留银行印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6、缴存单位每月应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新成立单位首次如何缴存:

(1)按单位缴存和代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相应信息填写《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汇缴审核,银行柜员核对汇缴人数和汇缴金额,并在《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打印汇缴审核信息;

(3)开具与当月《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

(4)将支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送到本单位缴存经办银行办理资金清算手续,由缴存银行登记入账,并在《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打印记账信息。

(二)已参加单位如何按月汇缴:

(1)按月填写《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如与上月汇缴数相比有变化,须填写本月《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汇缴审核,银行核对无误后,打印汇缴审核信息;

(3)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开具与本月《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

(4)将支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有变化的还需附《武汉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并送到本单位缴存经办银行办理资金清算手续,由经办银行登记入账,并在《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打印记账信息。

7、武汉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武汉地区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均为8%,即职工个人按其上年月均工资总额的8%缴存,同时单位也按每个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总额的8%为职工缴存,两者同时记入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12%,原则上不超过12%。铁路单位缴存比例按照铁道部批准系数办理。职工和单位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8、什么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

9、如何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一) 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资计算公式:个人上年工资总额÷12 。

(二)

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包括:①基本工资;②冲销64元后保留的津补贴;③年终一次性奖金或绩效工资;④国家规定的岗位津贴;⑤生活性补贴;⑥工作性津贴;⑦改革性补贴;⑧奖励性补贴;⑨其它发给在职职工的属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奖金。

(三)企业单位在职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包括:

①计时工资;②计件工资;③奖金;④津贴和补贴;⑤加班加点工资;⑥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0、武汉目前最低缴存基数是如何限制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11、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6〕10号)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2、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13、怎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1)

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均应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规定,每年按上年职工的月均工资总额乘以最新确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核定当年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每年主动按上年的职工月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14、单位新录用、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从何时开始缴存?

单位新录用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15、单位新录用、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16、怎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如何办理?

武汉地区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8%,最高不超过12%,在此范围内缴存单位如要调整缴存比例,应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新的比例缴存。

17、困难单位如何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手续?

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或处于停产(含停业)、半停产状态的困难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需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单位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需经职工大会通过),报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审核,经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二、缴存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账户注销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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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提取流程 武汉公积金提取方法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房款,可以凭提取资料,每三年提取一次。

2、首次办理,提取人需提供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用于公积金中心与相关部门的联网审查校验,并留存全套提取证明资料。再次办理,职工家庭婚姻、住房等信息未发生变化,再次办理时,仅需留存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的复印件及提取凭证。

3、办理地点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及缴存银行。

4、办理时间是工作日,提取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5、温馨提示:办理提取时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存款账户上均应保留百元以下的金额。

武汉公积金电话12329人工服务时间

武汉公积金服务电话:12329 。人工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为08:30 -12:00 13:00-17:30, 周六09:00-16:00(除法定节假日外),其它时间段由自助语音系统提供服务。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局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主要成员为主任袁运强、副主任刘飞鹏。

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内容参考: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页

以上内容参考:武汉公积金-12329热线系统维护公告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武汉住房公积金在哪里缴费的全部内容了,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相关内容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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