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失业保险金申领法律怎么规定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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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泉失业保险金申领法律怎么规定
《关于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和发放的法律规定》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报送当地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档案由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管的,代管机构应当自收到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之日起七日内,将失业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当地经办机构。
《关于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和发放的法律规定》第三十条
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在七日内予以审核,并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
《关于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和发放的法律规定》第三十一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凭经办机构开具的单证,到指定银行按月领取,但其享受待遇期限不超过二个月的,可以一次性领取。
二、酒泉失业保险金申领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初审,按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
3、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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