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三种情况可办理退费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85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联合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个体处,举办了“辽海讲坛”,针对养老保险缴费、转移、退费等问题一一解答。

关于缴费:缴多少平均工资说了算

问:每月的缴费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灵活就业人员以沈阳市上一社保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它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纳入社会统筹基金。

问:缴费是否可以中断?

银行代扣是缴费的基本方式,每月18-24日扣费,需要在18日前将钱存入卡里。如连续六个月欠费,将视为中断缴费,如需再次缴费,应到区分局灵活就业人员科重新办理代扣手续,将卡激活扣费。

关于转移:外省转入需2个月提前量

问:户口从于洪区变成皇姑区,是否需要办理转移?

需要。养老保险市内转移有两种情况,一是户口信息发生变化,如沈阳行政区划变了,原来的于洪区现划入皇姑区。二是工作单位在其他区,参保人员持单位用工合同到缴费区的分局个体科办理转出手续,再至转入区的分局办理接续手续。

问:养老保险是否可从沈阳转到大连?

可以。如果灵活就业人员的户口转到外地,或者由于工作需要想转至沈阳以外的地区,在参保所在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将缴费凭证拿到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给沈阳市养老保险局(省内转移通过网络平台);沈阳市养老保险局收到《联系函》后,办理转移手续及转移资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