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补缴社会保险费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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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可以补缴社会保险费吗


  1、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1992年1月后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个人怎么办理社保补缴


  个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流程如下:


  1、本人身份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2、报城镇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大厅办理缴费。


  3、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按个人参保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但不得由个人补缴以往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如需补缴,由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以单位名义补缴。


  4、在1998年前应缴养老保险费而从未缴纳的从业人员 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 审批后,均可办理补缴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及利息。


  三、如何补缴医疗保险费


  单位和个人补缴医疗保险费,以办理补缴年份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确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个人账户金额的记入方式:


  当年中断医疗保险关系当年续保的,个人账户金额不作调整;中断医疗保险关系一年以上续保的,预先记入从补缴当月至医保年度末的个人账户金额,补缴期内的个人账户金额在医保年度末账户结转时,按补缴时职工所处年龄段的比例一次性补记入个人账户。办理退休时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当年个人账户不作调整,在医保年度末账户结转时,按缴费基数的3.5%补记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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