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当月社保缴纳规定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47

  关于离职当月社保缴纳的问题,许多公司有自己的规定,大部分公司都是以15号为节点:


  1、15日之前辞职,那么当月减员,公司不予缴纳社保;


  2、15日之后辞职,那么次月减员,一般公司会给缴纳社保。


  离职当月社保缴纳规定


  离职当月真的是以15号为节点,15号之前离职的原公司就不给缴纳社保了吗?其实并非如此。


  我国劳动法规定,离职当月的工资应该由原公司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也同样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那么针对本问题的情况,公司还是应该为其缴纳当月的社保,并在次月办理暂停缴费。暂停后,可以将社保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继续参保,或者在找到新单位后转入社保。或者选择社保代缴机构进行过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