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办理社保备案?
导语:本文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什么情况下办理社保备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什么情况下需要到社保局办事
进行社保备案。
签订正规劳动合同,而且购买社保的,必须到劳动局、社保局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为什么要办社保备案
一种是企业用工。为职工参加保险。对于参保情况进行一个登记。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发生可以申领待遇的情况,需要到社会保险进行先期的登记。比如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势必会导致有人失业,因此先到社会保险办理失业保险的备案登记。
一、社保备案登记范围: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二、办理程序:
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三、注意事项:
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苏州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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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备案怎么办理?需要哪些东西啊?
社保备案流程:首先是需要到劳动局登记保险证,但必须要准备好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然后才可以办理社保。办理社保的话要先填相关表格,之后才可以办理。
对于日期,则没有很大关系,毕竟是新公司。新公司办理社保的具体流程:
1、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法人身份证号、法人联系电话、业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信息,到注册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符合条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2、具体为员工办理参保时应去当地的就业服务中心为参保员工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缴费时要填写《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增减变化表》,需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公章、经办人公章。如员工先前已经投过保,需提供其保险编号。
3、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经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签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承诺书,授予其“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权限。
4、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参保企业应于每月的1-15日,最好15日前办理通过社会保险业务网站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及应缴费信息的申报业务,并填写、留存相关表格、资料。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什么情况下办理社保备案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