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病准入标准有哪些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病准入标准
一、阿尔茨海默氏病
本市具备开展神经内科或精神病专科诊疗资格的三级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CCMD-3诊断标准:
符合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全面性智能性损害;
无突然的卒中样发作,疾病早期无局灶性神经系统损害的体征;
无临床或特殊检查提示智能损害是由其他躯体或脑的疾病所致;
下列特征可支持诊断但不是必备条件:
1. 高级皮层功能受损,可有失语、失认可失用;
2. 淡漠、缺乏主动性活动,或易激惹和社交行为失控;
3. 晚期重症病例可能出现巴金森症状和癫痫发作;
4. 躯体、神经系统,可实验室检查证明有脑萎缩。
二、癫痫
本市二、三级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的癫痫诊断标准: 临床表现:多种“病症”或综合征,常见有运动感觉、自主神经等方面症状,如意识丧失、口吐白沫、抽搐、出现幻觉、腹痛等; 脑电图检查可发现发作性的电活动。
三、肝硬化
本市二、三级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
符合第、、项,加第或项。
有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或代谢性肝病和长期饮酒等有关病史; 有肝功能减退和门静脉高压症的临床表现;查体见肝脏质地坚硬有结节感;
肝功能明显异常:血清总胆红素和结合胆红素升高,白蛋白下降,白蛋白/球蛋白比例异常,凝血功能异常;
影像学检查有肝硬化表现,如:脾静脉和门静脉直径增宽,左右肝叶比例失调,肝外形不规则,脾大等;
肝脏活组织检查见假小叶形成。
四、高血压病
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的: 符合《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的高血压诊断标准:非同日3次测量血压高于140/90mmHg; 除外症状性高血压。
五、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本市三级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诊断标准:
存在冠心病危险因素;
典型心绞痛的发作特点和体征;
除外其他原因所致的心绞痛;
胸痛发作时心电图有缺血性ST-T动态改变或心电图运动负荷试验阳性;
二维超声心动图探测到缺血区心室壁的节段性运动异常或陈旧心肌梗死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