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欠缴社保有哪些风险(2023年最新分享)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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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篇文章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单位欠缴社保有哪些风险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社保欠费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公司社保欠费对个人的影响主要影响的医疗保险。

具体变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临时没有交社保,次月1日起可使用医保里的个人账户余额但是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

2、如果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

3、如果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则需要重新计算。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企业欠缴社会保险会有什么后果

主要有以下不良后果:

1.欠费未缴清之前,员工个人的社保是不能转出或者办理退休手续,出现住院、工伤等不能报销,不利于员工个人生活。

2.欠缴的社保在补缴时,会被征收一定比例的滞纳金,造成企业的成本负担。

3.员工可以以此为理由离职并可依法取得经济赔偿金,同时面临社保部门的罚款及滞纳金。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百度百科  社会保险

企业欠缴社会保险会有什么后果?

1、补足本金

《社会保险法》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行政划拨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3、查封扣押和拍卖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4.罚金和滞纳金

《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单位社保欠费3个月后果

法律分析:有意拖欠社保达到三个月的,会有很大影响。对于没有通过合法的渠道申报社保缓缴,有意拖欠不缴纳社保的情况,除了社保部门要责令限期补缴外,对于限期不补缴的,对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等措施,还要缴纳滞纳金。如果企业不交社保,有下列后果:1、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逾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一定的罚款。3、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企业不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应承担怎么样的后果

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法律后果是什么?

(1)公司应当为职工补交社保,劳动局也可以对公司进行处罚;(2)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保。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所谓协议书本身就是违法国家规定的,它是无效的。  律师还分析说:由于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减轻用人单位风险的重要制度,具有国家强制性,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保行为不能对抗国家的社保征收制度。作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和直接从劳动者工资上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具有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应由其承担来抗辩,是不成立的。

单买工伤保险,企业规避用工风险,代办社保,代办工伤保险,《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强化了用人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规定了对用人单位不缴纳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对于未提供担保的,还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扣押、查封、拍卖措施,抵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和支出的,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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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社会保险,工伤时企业须担责,那么企业该如何防范发生工伤的风险呢?

《社会保险法》已于2010年10月28日发布,并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进入了一个法制规范时代。在此之前,仍有一些用工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专家指出,即使是劳动者自愿提出并与企业签订协议,因其不符合法律规定,企业仍不免除工伤赔偿责任,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劳动者可提出仲裁,要求补偿。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工单位存在过错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经济补偿金请求。如果企业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在员工离职时,将存在赔偿风险。

二是发生工伤时,企业风险最大。未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工伤时,企业须承担责任。可能因此承担几万甚至是几十万的医疗费用。

三是第三人造成的工伤,企业无追偿权。如果工伤为第三人造成,企业已缴纳社会保险,由社会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再向第三人追偿。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则无权向第三方追偿,企业将承担此次后果。

因此,及时缴纳社会保险,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同时也是对企业的保护。对于工伤问题,律师提醒HR,关于如何界定何种情况属于工伤范畴,应尽量从员工利益出发,将相关材料递交劳动保障部门,由劳动鉴定委员会来鉴定,既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劳动者,也能避免纠纷。

另外,对于非全日制、自由职业、兼职人员等,企业一定要注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可以同时由多家单位共同缴纳。当发生工伤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裁决由哪一家企业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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