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详情一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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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详情一览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
1、调整时间和范围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所有已开户并正常缴存(按月、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均应在2016年4月至8月底前完成全体在职职工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的调整工作。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5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的月平均数。在一个汇缴年度内,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计算
月缴存金额=月缴存基数X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X个人缴存比例。
职工缴存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之和,不得超过2016汇缴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限额。
4、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
2016汇缴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最商月缴存基数为17601元(即惠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5年度市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67元的3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为4224元,月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以上限额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月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最高以上述限额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_12%,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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