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临时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哪些哪些材料与程序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49

  需要临时异地就医备案的广州市参保人


  办事依据:


  1.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令〔2008〕第11号);


  2. 《印发〈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1〕24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零星医疗费审核报销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劳社医〔2002〕7号)


  办事条件:


  广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临时外出(因公出差、学习或探亲)因患急性疾病需在境内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或急诊留观)治疗。


  所需材料:


  医疗保险卡、入院通知书(诊断证明)、病历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临时异地急诊就医备案登记表》


  办事程序:


  经办人在参保人入院(或急诊留观)后7个工作日内携带医疗保险卡、入院通知书(诊断证明)、病历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临时异地急诊就医备案登记表》(下简称《备案表》)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各分局办理备案手续,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分局备案登记后,将备案号告知前来办理的人员并保存复印件备查。


  受理部门: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各分局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资料审核通过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