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失业金领取年限要求一览表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76

天津失业金领取年限要求一览表


  一、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与期限


  (一)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二)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三)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四)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二、天津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可以同时领取吗


  不可以。


  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的申领条件均不一样,失业人员在同一个失业期内只能申领其中一项。


  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实现就业,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被封存,待再次失业后才能按要求予以重新计发。因此,若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失业保险金就会封存,而不能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才可以领取失业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