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如何规定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48

  一、宜春市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怎么规定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节选)


  第十三条: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2、《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节选)


  第七条第二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3、《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节选)


  第七条:……(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宜春市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的办理材料


  1、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2、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


  3、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增减表(有人员增减时提供)


  4、企业(单位)发放的工资证明材料


  5、营业执照(企业首次申请时提供)


  6、与享受补贴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新增人员时提供)同(新增人员时提供)


  7、享受补贴人员的身份证(新增人员时提供)


  8、就业创业证(新增人员时提供)


  三、宜春市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的办理流程


  1、申请,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就业经办窗口


  2、受理


  3、办理,按企业(单位)为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招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4、送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