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生育保险待遇如何进行报销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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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生育保险待遇如何进行报销


  (一)女职工生育待遇


  1、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下列规定发给生育津贴。


  ①以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为基数,发给3个月的生育津贴。


  ②难产的增发半个月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发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③怀孕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发给半个月至1个月的生育津贴;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发给相当42天的生育津贴。


  ④领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职工、失业前在原单位有参保可发给相当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


  2、生育医疗费用:


  女职工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的药费和医疗服务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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