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及额度说明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39

  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及额度说明


  提取流程


  1、职工携带规定的证明材料到中心指定的窗口申请


  2、中心对职工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复核后,签署审批。


  3、职工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卡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配偶及其家庭直系亲属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和修房的支出。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配偶及其家庭直系亲属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0%以上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支出。


  全额提取:


  扬州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1、退休;


  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1)、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


  (3)、在职期间被判刑;


  (4)、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


  符合以上规定条件之一,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