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公积金贷款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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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嘉兴公积金贷款办理的地点在哪个位置
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
二、嘉兴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材料
1、首付款凭证
2、收入证明
3、身份证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
5、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6、商品房买卖合同
7、缴存和户籍所在地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8、婚姻证明
9、户口簿
10、还款账户(银行卡)
11、购买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12、共有权人关系证明或承诺
13、个人信用报告或查询委托书
三、嘉兴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第一、第二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九条“管理中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非盈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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