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2023年最新解答)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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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文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株洲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株洲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 2、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个人
  • 3、株洲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是怎样的

株洲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株洲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株洲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积金提取一般情况下2个工作日就可以提取到账,株洲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株洲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1

(一)销户提取

1、退休或已满法定退休年龄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失业满两年的;

5、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不含长、株、潭三市区域);

7、出境定居的。

注意事项:

1、职工所在单位已将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全额缴存到账并办理帐户封存;

2、提取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

(二)使用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注意事项:

1、上述使用提取每年限提一次,且间隔时间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余额(提取后个人账户应保留100元以上的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同一套(栋)自住住房的凭相关资料在有效期内只能提取一次;本人和共有产权人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本次购建房价款(购房的以购房合同或契税凭证载明的交易额为依据,建造翻建的以土建成本为依据);

所购建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单独所有的,只能提取产权登记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当该套(栋)住房与无亲属关系的人共有时,合同备案期内,限提取1户,待房屋所有权证核发后按所占份额核定提取额;

3、缴存人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4、偿还住房贷款12期(1年)以上,方可申请还贷提取;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株洲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2

提取流程

步骤一:

贷款咨询:可以通过服务热线、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前台咨询,下载或领取《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准备提取资料。

步骤二:

单位初审。到本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处初审,盖单位预留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印鉴章。

步骤三:

中心办理:到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前台办理。

步骤四:

资金对账:办理3-5天后持《支取单》到银行对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到贷款银行对账。

提取时间间隔: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之内。

株洲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3

积金提取一般情况下2个工作日就可以提取到账,特殊情况下提交完材料要3到5个工作日到账。这里说的到账指的是钱到账,一般是打到公积金卡里面,也可以打到银行卡里面,需要本人自己去申请,可以去公积金中心申请,也可以去公积金提取服务网点,去服务网点的话其实更快,因为业务量少很多。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个人

一、个人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

1、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1)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公积金管理局进行咨询与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公积金管理局审批通过申请之后,会向申请人发送相关通知;

(3)申请人在得到通知之后,需要将相关资料的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然后还需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带着合同去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相关登记;

(5)申请人带着合同与公证书去公积金大厅领划款通知书,最后凭借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最后的划款手续。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1、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2、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4、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5、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株洲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百分之二十购买二手房、楼房、大修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房价总额的百分之三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同意以所购房屋或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方住房作为抵押银行定期存单质押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的资料:1.提取申请书,可以在相关网站上下载。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提取人名下的公积金联名卡或本市开户的工、建、农借记卡之一。4.结婚证或户口簿,如果是提取房主本人的公积金则不需提供,如果是提取房主配偶的公积金就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株洲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公积金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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