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如何办理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546

  一、咸阳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如何办理


  1、同统筹转移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填写《咸阳市接收转移失业人员待遇审批表》,按照转出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核定发放待遇,为其打佣咸阳市接收外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银行卡通知单》,发给失业人员,按月进行发放。


  2、跨统筹转移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计算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金额,审核通过后进行一次性发放。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由原单位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转出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支付。


  二、咸阳市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法律依据是什么


  《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


  第五章第四节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