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五个月应补偿吗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28

  一、拖欠工资五个月应补偿吗


  可以要求补偿。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单位仍然不支付,可以要求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拖欠工资是民事违法行为吗


  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属于民事违法行为,而是属于劳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如果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达到较大的,是属于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