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购房再次提取办理指南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636
办理条件:
申请人曾以购房、建房、大修住房、翻建住房、偿还贷款本息为由已办理了房屋的首次提取。
1、产权没有发生变更;
2、个人可提取额度未满;
3、以同一套房屋办理提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
办理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