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哪些情况是部分提取公积金的?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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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哪些情况是部分提取公积金的?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配偶及其家庭直系亲属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和修房的支出。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配偶及其家庭直系亲属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0%以上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支出。


  提取流程


  1、职工携带规定的证明材料到中心指定的窗口申请


  2、中心对职工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复核后,签署审批。


  3、职工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卡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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