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办理过转移接续的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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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公积金办理过转移接续的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问:更换了工作单位/城市,所以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也变了,已经将原来的缴存余额转移合并到了现在的缴存中心。那这笔转移资金是按补缴计算贷款额度,还是按原来的缴存提取情况计算贷款额度呢?


  答:缴存职工因变更公积金缴存中心、办理了转移接续的,对应转移资金可根据原缴存中心出具的或通过互联互通渠道查询到的缴存提取明细,按原缴存提取实际入账时间计算贷款额度。


  新政规定


  取消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缴存余额支付首付款“二选一”的限制,借款人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公积金可提取用于支付首付款


  为进一步满足借款人的合理诉求,减轻借款人的购房负担,新政将允许借款人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公积金用于支付贷款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例如:缴存人根据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进行测算,自己只需要保留3万元的公积金缴存余额即可申请到70万元公积金贷款,而缴存账户上此时有8万元的公积金缴存余额。那么缴存职工可以申请提取5万元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首付款,剩余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3万元,在贷款存续期内可按月提取用于偿还月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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