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养老金调整方案已出 确定涨幅为4%
2022养老金调整方案已出 确定涨幅为4%
最近“人社部发确定了2022年养老金的调整方案,确定涨幅为4%。
方案中重视挂钩调整,会缩小养老金的差距吗?
一、养老金调整三原则
我们知道每年的养老金调整涉及三个原则:
定额调整体现的是公平原则,无论何时退休、何种工作退休,只要是在同一个省份,那么定额调整的养老金就会一样多。
挂钩调整体现的是激励原则,体现的是多缴纳多得到、长缴纳多得到的原则。
挂钩调整又分为工龄调整与基础养老金百分比调整两大块。基础养老金百分比调整体现的是多缴纳多得到,工龄调整体现的是长缴纳长得到。
去年方案中指出“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于是上海的挂钩调整直接取消了工龄调整,统一按照基础养老金百分比进行调整。
这样的调整方式有人说好,有人觉得不好,但是有一点显而易见:拉大了彼此的养老金差距,高者恒高、低者恒低!
因此,今年的方案中指出“应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应该就是担心其他省份上海的做法,取消工龄的调整。
从个人角度来说,许多工龄长的人员养老金往往并不是很高,因此工龄调整对于这一群体来说才是至关重要的!
倾斜调整体现的是照顾原则,倾斜调整一般分为三个方面: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高龄退休人员、部队转干部。
对于这一部分群体的倾斜调整,一般人都不会反对,这是他们应得的!
二、关于彼此的差距问题
方案中指出,要提升挂钩调整的比重,那么相对的定额调整或者倾斜调整的比重就会下降!
这里直接假设2个江苏实例进行计算:
张某某,工龄35年,基础养老金为3000元,代表一般企业职工高工龄、低养老金的群体。
赖某某,工龄25年,基础养老金为5000元,代表的是低工龄、高养老金的群体。
去年的方案中,定额调整是固定的31元;工龄调整15年内为1.8元每年,30年内为2.7元每年,30年以上为4.5元每;百分比调整为固定的1.2%,倾斜调整这里不讨论。
如果按照去年的方法来计算的话:
张某某应涨养老金为31+1.8×15+2.7×15+4.5×5+3000×1.2%=157元,涨幅4.03%。
赖某某应涨养老金为31+1.8×15+2.7×10+5000*1.2%=145元,涨幅2.9%。
两者的平均涨幅为(157+145)÷(3000+5000)=3.75%,如果算上倾斜调整,江苏去年的方案在比例方面几乎是符合今年的要求的。
但是,今年的方案要求提高比重的要求还没有体现,因此定额调整和倾斜调整的比例下降的同时,关键在于挂钩调整的增加上面!
选择让工龄调整增加,一般会缩小点差距;选择让比例调整增加,可能会拉大彼此的差距。
三、说在最后
无论养老金的方案如何改变,长缴纳多得到、多缴纳到得到的原则不会改变!
首先,工龄越长、养老金越高的人员,此次调整的养老金也会更高!此次调整更重视了鼓励原则!
其次,按照此次的养老金调整,不同人员的养老金调整额度必然不一样,差距依然存在!
最后,大多数人的养老金调整达不到3.5%,为什么这么说,主要有2个原因,一个是要匀出一部分比例给倾斜调整,而倾斜调整享受群体相对较少,另一个就是有一小部分人调整会超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