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未签劳务合同解除怎么补偿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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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法典中未签劳务合同解除怎么补偿


  劳务关系没有签订合同的,解除劳务关系怎么赔偿,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没有约定的,不需要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怎么认定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特征:


  1、主体上,双方当事人可以都是法人或公民,也可以一方是法人,另一方是公民。劳务合同内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可以口头约定,也可签订书面合同;


  2、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无需提供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存在人身隶属关系;


  3、劳务关系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劳务关系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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