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疗保险待遇和报销比例规定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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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热点释疑——保险待遇和报销比例
保险待遇:城乡统一待遇项目享受三层保障
《办法》还规定,全市参保人执行统一的医保待遇项目和目录范围,具体包括住院、门诊大病、门诊统筹、意外伤害、长期医疗护理、特药特材救助、生育医疗报销等待遇项目。参保人统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三层保障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大病医疗保险”主要解决参保人范围内费用个人负担过重问题,“大病医疗救助”包括大额救助、特药特材救助和特殊医疗救助,主要解决参保人范围外费用个人负担过重问题。
报销比例:职工医保高于居民医保
职工医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待遇总体不变,且职工医保待遇明显高于居民医保待遇。二是居民医保,坚持了总体待遇不降低并略有提高的原则。
对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居民医保两档之间,实行不同的报销比例,总体来看,职工医保待遇明显高于居民医保待遇,居民一档待遇高于居民二档待遇。
具体来说,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20万元、18万元;大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10万元以上。三项待遇合计,职工医保参保人年最高保障额度达到90多万元;居民医保参保人达到88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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