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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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伤害的;
7、法律、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九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数怎么算?
九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职工伤残登记进行计算,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本人工资,更多信息详见正文。
伤残等级 | 伤残津贴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级 | 本人工资的90% | 2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级 | 本人工资的85% | 25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三级 | 本人工资的80% | 2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四级 | 本人工资的75% | 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五级 | 本人工资的70% | 18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六级 | 本人工资的60% | 16月的本人工资 |
七级 | 13个月的本人工资 | |
八级 | 11个月的本人工资 | |
九级 | 9个月的本人工资 | |
十级 | 7个月的本人工资 | |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温馨提示】
根据《工伤保险》第六十四条法规,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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