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得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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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得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领取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不得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
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了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7种情形:
1、重新就业。
2、应征服兵役。
3、移居境外。
4、退休。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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