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的这些雷区千万别碰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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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部分人对社保卡都不陌生。社保卡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对于社保卡的用途,大部分人的认知多停留于“到医院就医”、“定点药店买药刷卡”、“查询个人社保缴纳情况”、“申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种保险金”这四方面。事实上,除了以上四个功能外,社保卡还有很多隐性的功能,例如,身份证丢失时,在某些场合社保卡可以充当临时身份证用;初次办理签证时,提供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可以提高出签率等。

虽然社保卡功能强大,这并不表示,我们可以滥用社保卡。2015年10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将社会保障卡纳入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范围,提出两方面规定,一是对伪造、变造、买卖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我们在用社保卡的过程中,下面这些雷区千万不要碰。

雷区一:冒名使用别人的社保卡就医买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子女和父母、配偶之间也不能相互使用社保卡就医买药。据人民网报道,浙江省就审理了一起冒用医保案件,母亲患多年高血压,让女儿拿用父亲医保卡买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双双获刑。

雷区二:用医保卡超额买药,然后转手倒卖等非法牟利行为。据南方网报道,深圳某女子借口退休的母亲行动不便,持其母亲的社保卡到医院狂开药后倒卖,一年盗刷近50万元。事情败露后,该女子获刑两年半。

雷区三: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票据的行为。据《广州日报》报道,广东台山市一位57岁老人因为借用他人身份证、医保卡,伪造住院病历和医疗发票,骗取医保费11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追缴所得款项,并处罚金10万元。

雷区四:找黄牛将社保卡中没有用完的钱“套现”。据合肥在线报道,“在合肥市杏花公园东门,在每周固定的时间,会有黄牛在现场收卡、随即进行刷卡套现,据黄牛介绍,无论社保卡内有多少钱,至少按照七五折返现,刷千元以上的还可以按照八折返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侵占挪用医保基金,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雷区五:用社保卡买保健品。对于这一点不少人表示疑惑,因为有媒体报道称,已有部分城市将保健食品纳入医保范围。例如,青海新闻网曾于2013年报道,青海市社保参保者持卡可购买获得批准的保健品及医疗器械。但按规定,保健品不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购买保健品是不可以刷社保卡付费的,即使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社保卡也不能用来买保健品,所以大家还是别抱侥幸心理。

如果以上这些雷区,你都没有碰过,但是却出现结账时社保卡不能用的情况,建议参保人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去医保关系所在地的经办机构,查查社保卡是否消磁,如果消磁,凭借身份证加磁就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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