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法规科干什么的(2023年最新整理)

作者:小社宝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786

导读:本篇文章小社宝来给大家介绍有关公积金法规科干什么的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公积金是干什么的
  • 2、公积金是干嘛的
  •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部门职责
  •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的主要工作是什么?用不用坐柜台?
  • 5、住房公积金是干什么用的,怎么用?
  • 6、公积金是什么东西是干什么的

公积金是干什么的

公积金是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为解决职工住房建设投资基金和职工个人买房、建房及缴纳新增加房租之用。但此房屋公积金不能抵交住房租金,不得上市流通。如有结余,可存入房改金融机构,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单位不能挪作他用。如职工住房已解决,到退休时,可连本息一起支取归退休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

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

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

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

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

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

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是干嘛的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

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所有,随着工资发放时交纳,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另外,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其结余的公积金本息,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办理提取手续。

在您离退休前,您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 购、建、大中修自有住房; 偿还用于本人的住房方面贷款; 支付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的5%的部分; 您退休时,可以一次结清并支取全部住房积金本余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部门职责

一说到住房公积金,想必大家都不会陌生吧。那么大家对中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部门职能又了多少呢?在那儿办事会不会很麻烦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部门职责,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部门职责 篇1

一、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以下简称全市系统)日常办公、维持正常运转及办公秩序;负责全市系统的公文运转及政务督办;负责全市系统的机要保密、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系统综合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办公室职责范围的档案整理、装订及移交工作;负责涉及办公室职责的各类操作性业务合规性设计审查;负责市中心本部各类综合性文稿草拟,各类议案、建议、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负责联系管委会及管委会办公室工作;负责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及媒体联络工作;负责党组、主任、行政等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客户服务中心、信息网站的建设、维护和信访咨询工作;负责全市系统业务办公用房购建和固定资产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市中心本级的物业管理、职工食堂、车辆管理、日常办公用品管理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和市中心机关、办事处党务工作和思想宣传工作;负责分中心、办事处组织建设、班子建设;负责全市系统干部的选拔、培养、任免、考核等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系统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人员调配、使用、培训、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全市系统职工工资、职务职称晋升、社会保险及收入分配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全市系统退休和离岗职工的管理;负责全市系统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及劳动纪律的管理;负责市中心本级计划生育、卫生、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工、青、妇、团日常工作;负责派遣(返聘)人员的管理;负责涉及人事教育处职责的各类档案整理、装订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分中心、办事处、处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协助计划部门对分中心、办事处、处室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协助审计稽核部门开展全市系统内部职能部门审计、稽核工作;负责涉及人事教育处职责业务操作的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计划处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系统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增值收益计划及中长期计划,定期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并监督实施;负责公积金、其他住房资金管理的量本利分析;负责资金使用的综合平衡计划;负责目标责任的制定和考核工作;负责部门统计数据、统计口径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公积金年度公告;负责公积金监管系统和单位各类业务报表数据的填报;负责全市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业务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负责全市其他住房资金财务报表的汇总工作;负责住房资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变动的管理;负责协调银行协议签定及履行工作;负责售房、集资建房、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等资金的使用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区县(自治县)其他住房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涉及综合计划处职责的各类档案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涉及综合计划处职责的业务操作的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管理处

负责全市系统贯彻执行公积金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全市系统公积金会计核算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秩序;负责全市系统资金池的核算管理;负责全市系统国债(定期存款、拆借)等资金运作及财务管理;负责编制、报送全市系统费用预算计划、财务决算报告;负责编制、报送全市公积金会计报表;负责对全市系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定期分析;负责市中心本级日常费用的报销工作;会同人事处负责全市系统工资、津贴、补助的发放工作;协助计划统计部门开展全市系统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和评价工作;负责市中心本级公积金和个人住房贷款的核算工作;负责市中心本级公积金财务票据的录入与会计核算;负责全市系统存款帐户设置的管理;负责市中心本级存款账户的对帐工作,负责与社会单位核对房改资金、内部各部门进行公积金划拨资金的对帐;负责市中心本级其他房改资金核算管理;负责涉及财务管理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涉及财务管理处职责的业务操作的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管理处

负责全市系统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全市系统信息化的规划与建设;负责信息化建设中应用系统的可行性分析、研究、立项和实施工作;负责各类管理软件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系统中各类数据的备份、保密工作;负责计算机软件、硬件的配置和维护等工作;负责计算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系统信息化建设成果的论证、鉴定、上报评审工作;负责涉及信息管理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涉及信息管理处职责业务操作的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政策法规处

负责公积金制度发展、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负责全市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工作;负责全市系统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的拟定、完善及管理工作;负责协助计划部门对全市系统公积金归集、使用目标计划的编制、分解、考核工作;负责行政诉讼和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全市系统外聘律师的管理;负责全市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跳缴审查及市中心本级公积金缓缴、销户等审查;负责南岸、九龙坡、大渡口、巴南、双桥5区公积金归集工作;负责涉及政策法规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涉及政策法规处职责的各类操作性业务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信贷管理处

负责全市系统公积金贷款发放及贷后管理业务规范、政策的研究、制定及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系统公积金贷款担保、保险、中介等合作机构的评选工作;负责全市系统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和计划编制、考核工作;负责个贷项目资金投放与贷款计划的平衡工作;负责贷款业务报表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公积金个贷项目(含直客式)的申请受理、初审、启用工作;负责市中心本级个贷项目(含直客式)个人贷款申请受理、初审;负责对贷款合作机构的监督及资料交接的管理工作;负责公积金项目建设贷款的.初审、管理工作;负责市中心本级公积金贷款抵(质)押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市中心本级公积金逾期贷款、抵债资产的管理及处置;协助财务部门作好公积金逾期贷款、抵债资产的资金账与业务账的核对工作;协助贷款审核处做好回收贷款本息数据(银行业务数据)的导盘与资金数据(中心财务数据)、业务数据(中心业务数据)的核对;负责涉及信贷管理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涉及信贷管理处职责的各类操作性业务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贷款审核处

负责与贷款管理处进行个人贷款资料的交接工作;负责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个人公积金贷款的报批工作;负责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工作;负责逾期三月以内的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催收工作;负责参与公积金个人贷款项目评审的工作;负责公积金项目贷款的复核工作;负责回收贷款本息数据(银行业务数据)的导盘与资金数据(中心财务数据)、业务数据(中心业务数据)的核对,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公积金贷款的核算、清理、对帐工作;负责涉及贷款审核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涉及贷款审核处职责的各类操作性业务设计及合规性检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审计稽核处

负责全市系统的业务稽核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系统内部牵制制度的建立、制定及执行;负责监督全市系统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的制定和执行;负责全市系统业务操作合规性的统一;负责涉及审计稽核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办事处

(一)渝中办事处

负责辖区内公积金政策的日常宣传、培训和制度推行工作;负责公积金账户设立、变更、注销、转移的初审;负责汇缴、补缴等归集业务资料的复核清收;负责公积金跳缴和缓缴的初审;负责为社会单位及职工提供公积金查询、对账服务;负责公积金催缴和清欠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负责住房补贴账户设立、变更、注销、汇缴、补缴、转移、封存、启封和住房补贴催缴和清欠管理;负责为社会单位及职工提供住房补贴查询、对账服务;负责涉及渝中办事处职责的各类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江北办事处

负责辖区内公积金政策的日常宣传、培训和制度推行工作;负责公积金账户设立、变更、注销、转移的初审;负责汇缴、补缴等归集业务资料的复核清收;负责公积金跳缴和缓缴的初审;负责为社会单位及职工提供公积金查询、对账服务;负责公积金催缴和清欠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负责涉及江北办事处职责的各类档案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沙坪坝办事处

负责辖区内公积金政策的日常宣传、培训和制度推行工作;负责公积金账户设立、变更、注销、转移的初审;负责汇缴、补缴等归集业务资料的复核清收;负责公积金跳缴和缓缴的初审;负责为社会单位及职工提供公积金查询、对账服务;负责公积金催缴和清欠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负责涉及沙坪坝办事处职责的各类档案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南岸办事处

负责辖区内公积金政策的日常宣传、培训和制度推行工作;负责公积金账户设立、变更、注销、转移的初审;负责汇缴、补缴等归集业务资料的复核清收;负责公积金跳缴和缓缴的初审;负责为社会单位及职工提供公积金查询、对账服务;负责公积金催缴和清欠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负责涉及南岸办事处职责的各类档案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部门职责 篇2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宣城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是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负责落实管委会的决策和决定。

管理部是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依据中心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所在县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部门职责 篇3

铜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行使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管委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4、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建立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5、经管委会授权,审批单位降低或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缓缴的申请;

6、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商业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和计息等业务;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

8、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的主要工作是什么?用不用坐柜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也称归集管理科、征管科或处等)的主要工作是:

1、负责拟订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方面的政策宣传,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3、负责牵头草拟本市住房公积金规范性文件,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操作流程;

4、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调查核实缴存单位提出的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6、负责对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中心各分支机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

7、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归集科是公积金中心的内部科室,工作人员不坐柜台,柜台窗口业务由公积金服务大厅的人员负责办理。

住房公积金是干什么用的,怎么用?

1、用于购房。若想贷款买房,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较低,可以为贷款用户节省不少贷款利息;若不办理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办理过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翻建、建房、大修住房费用;

3、用于租房。有些城市的公积金可以用来租房,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

4、用于治疗重大疾病。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帮助减轻负担。

5、公积金缴费人如果退休、离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公积金是什么东西是干什么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级别规定,A级最高能贷80万,AA级最高能贷92万,AAA级最高能贷104万。公积金贷款年限为最高30年,以夫妻双方年龄大的为准,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70,且与楼龄也有关系,砖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47,钢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57。

具体贷款额度为:一是不得超出个人还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缴存额/借款人公积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二是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7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

三是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备偿还贷款本息后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结语:以上就是小社宝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积金法规科干什么的的相关内容解答汇总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欢迎分享给更多关注此问题的朋友喔~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