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房公积金时将个人缴存额填报错误该如何更正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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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会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时将个人缴存额填报错误,那么错误的部分能不能修改,该如何更正?


  回复:


  如果单位办理了年度调整后,因当时计算错误等原因导致个别职工缴存额填报错误需更正的,由单位持书面情况说明及填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调整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网点申请办理更正手续。


  有女士反映,其丈夫婚前贷款购买了房子。问现在能不能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来装修房子?房子能否由夫妻还贷?如果能,需要什么手续?


  回复:


  已办理银行或住房公积金购房按揭贷款第二次(及以上)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为次年当月,每次提取金额为不超过当年的还贷额,并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的,须提供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还贷款银行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有姓名和账号的一页)及最近三个月还贷款记录。如果只有银行卡没有银行存折,请持银行卡到银行柜台打印最近三个月还贷记录,并加盖银行业务章。


  三、最近一年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明细表(可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网点〈工行英德富强支行、建行英德支行营业部、中行英德支行营业部或农行英德支行营业部〉打印)。


  四、清远市(含英德)本地范围内开户的本人个人工(建、中、农或交)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复印件。


  五、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英德管理部索取填写)。


  六、《个人提取公积金还购房贷款登记卡》原件、复印件。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均有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取,并提交以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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