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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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湖州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经办人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汇缴协议


  4、更名文件或单位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变更登记情况证明


  5、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6、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湖州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的受理条件


  (一)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


  三、湖州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的线下办事地点/时间


  具体地址: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1号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上午9:00-12:00(月未结算日除外)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具体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楼G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时-16:30 时。周六上午9:00-12:00(月未结算日除外)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四、湖州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的设定依据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十二条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者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包括职工调动、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等,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职工被重新录用时,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正式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启封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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