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对医疗方面有哪些新的政策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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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将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基本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社会保障政策,建立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与缴费情况相挂钩的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


  根据政策要求,“十二五”期间还将研究制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遗属待遇制度。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病残津贴制度。制定实施失业保险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工伤预防制度,完善行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标准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


  将研究弹性延迟领取 养老金年龄政策


  针对人口老龄化,纲要里强调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保障政策。包括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继续通过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划拨国有资产、扩大彩票发行等渠道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等。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


  或将建立国家级 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政策强调,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以农民工为重点,妥善解决人员流动过程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实现制度的有效衔接。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


  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完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探索建立参保地委托就医地进行管理的协作机制。统一社会保险信息管理标准,实现相关信息指标体系和编码体系全国统一,方便全国范围信息交换,适应人员流动需要。将统筹考虑国家级和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建设,改善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待遇核发、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异地就医结算等经办服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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