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生育津贴支付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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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双鸭山生育津贴支付需要什么材料


  1、结婚证;


  2、出生证明;


  3、停发工资证明;


  4、诊断书;


  5、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实体社会保障卡;


  6、病历复印件;


  7、收据。


  二、双鸭山生育津贴支付受理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


  2.缴费状态正常;


  3.提供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三、双鸭山生育津贴支付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四、双鸭山生育津贴支付办理地点


  双鸭山市尖山区 站前路市市民服务中心 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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