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社会保险费缴纳条件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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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滨州市社会保险费缴纳条件是什么


  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二、滨州市社会保险费缴纳设定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3.《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节选)


  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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