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生育医疗费支付在哪办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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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济源生育医疗费支付地点


  济源市济源区(县)沁园街道黄河大道333号第二行政区1号楼市民之家D区2楼综合窗口室


  二、济源生育医疗费支付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三、济源生育医疗费支付的材料


  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


  生育医疗费用发票


  生育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


  住院病历


  结婚证(计划生育住院)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住院发票(计划生育住院)


  诊断证明(计划生育住院)


  结婚证(计划生育门诊)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门诊发票(计划生育门诊)


  诊断证明(计划生育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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