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购买拆迁安置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申请条件:
1.职工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交差价的,从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开具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若职工在办理了租房提取后,在福州市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无须满12个月;
3.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办理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后续产权持有人申请提取应与该套住房上次提取日期间隔满12个月。
申报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相关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
4.交款凭证(收款收据、增值税发票、交款告知书、结算告知书)
申请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大陆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办理地址:
》》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注意事项:
1.购买自住住房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再交易住房、拆迁安置房等;
2.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
3.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购房款(不含住房贷款部分),且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4.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可以获取职工的结婚信息的,柜面申请无需提供“结婚证”,若“数据共享平台”查询不到婚姻状况证明或职工对查询结果存在异议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5.职工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另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或社保缴交凭证之一的原件;
6.网上申报仅受理福州地域范围内的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7.缴存职工本人应提供一张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以便资金转账;
8.缴存职工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