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保险怎么领取(领取流程+领取金额)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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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业保险怎么领取(领取流程+领取金额)
一、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要求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注: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
二、领取流程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持经办机构出具的《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到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申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就业创业证》原件(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延用)、发放失业保险金的社保卡或银行卡、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南京失业保险领取金额
2018年7月1日起,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最低发放标准由975元增加至1053元,月增加78元。
最低标准:1053元/月
最高标准:1770元/月
【注】:
1、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1.3倍。
2、2018年7月1日起,南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由750元调整至810元,失业保险金月最低发放标准也相应调整,由975元增加至1053元。
3、原月发放标准低于1053元的,按1053元计发;所有新核定的人员,最低月发放标准为10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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