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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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许昌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许昌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节选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第二十八条:“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并按下列规定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四) 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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