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账户怎么转移到广州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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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出具方式的通知》,为此,即日起办理东莞市缴存职工市外转移到广州市的做法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所需资料


  (一)单位经办人办理须提供: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并需打印该缴存证明在该中心官网的验证结果);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5、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提供)。


  (二)本人办理须提供: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盖印单位公章,本人签字确认即可);


  2、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并需打印该缴存证明在该中心官网的验证结果);


  3、本人身份证件;


  4、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提供)。


  二、办理地点


  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携带以上资料到所属归集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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