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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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玉溪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1.《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劳办险字〔1990〕1号)全文。


  2.《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全文。


  3.《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全文。


  4.《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号)全文。


  二、玉溪恢复养老保险待遇办理流程


  1、申请:窗口提交。接收地址:省、州(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窗口。


  2、受理:收到申请后,当日作出受理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告知办结时限。对申请材料或申请人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向申请人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3、审查: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进行现场审查。


  4、决定:做出受理决定的,次月恢复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5、送达:退休人员次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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