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企业退休人员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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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退休人员管理业务指南


  一、申报的对象资格


  在市区(含吴兴区、南浔区)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招用的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等。


  二、办理程序:


  1.申领表格:申请单位经办人可从社保中心业务大厅窗口领取《湖州市区离退休职工增减明细表》和《湖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变动情况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其它资料提交窗口工作人员。


  2.受理:


  1.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计发审核


  2.退休(退职)人员死亡,终止养老保险


  3.退休(退职)人员增发养老金复核及登记


  三、办理依据:


  根据《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湖政发[1998]121号)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和《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


  四、承诺办理期限:资料齐全,确保在当月内完成。


  五、经办部门、联系电话及地址 :


  待遇审核科 湖州市凤凰路579号湖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二楼业务大厅 电话: 2052086


  六、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新增退休(退职)人员需提供:


  1.填写退休(退职)职工增加明细表二张,并提供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


  2.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一份


  3.企业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定表一份


  4.退休(退职)基本养老金核定表三份


  5.退休(退职)职工基本养老指数计算表及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表一份


  6.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7.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8.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二)退休(退职)人员减少需提供:


  1.填写退休(退职)职工减少明细表一份


  2.退休(退职)人员死亡火化证明书


  3.退休(退职)人员被判刑的判决书,并按规定中止其基本养老金的发放。


  南浔办事处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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