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档案烧毁如何认定工龄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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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工档案烧毁怎么认定工龄


  现在计算各项社保待遇都是按缴费年限,认定工龄已无多大实际意义。


  工龄是职工在某企业中从参加工作起第一天,连续工作至现在的时间。一些企业在职工薪金中增加了“工龄补贴”,有的是按工龄(年)计算,有的是按工龄(月)计算。补贴的标准也各不相同,都是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定的。


  职工工龄认定主要依据职工档案,档案材料齐全的,工龄认定没有异议;档案材料不齐全的,情况非常多,依据文件也非常多,无法一一列举,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现就一般原则作如下说明:


  1、企业工人、干部的工龄认定:工人要有招工表,干部要有招干表。


  假设1:如招工表、招干表丢失,劳动部门认定该职工要以转正定级表作为参照依据,普工一年转正定级,特殊工种三年转正定级,企业干部一年转正定级,均以该职工转正定级审批表的时间作为参照,向前推一到三年,作为该职工的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


  假设2:如招工表、招干表、转正定级表同时丢失,而工资档案保存较好,劳动部门认定该职工参加工作时间,以该职工第一次调资审批表和其参加工作时领取工资的工资表为依据,从参加工作之年到其第一张调资审批表的时间止,工资表每年要复印两张一头一尾,可作为认定该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参考依据。缺点是无法确定其职工份身,如其原系国有固定工还大集体工等等。


  假设3:如该职工整个档案丢失,劳动部门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的依据,要以该职工历年来领取工资的工资表为依据,从其参加工作之日到其所在企业改制破产或其离开企业的时间为止,工资表每年要复印两张一头一尾,可作为认定该职工参加工作的时间。缺点是无法确定其职工份身,如其原系国有固定工还大集体工等等。


  2、军队退伍复员人员的工龄认定


  1.军队退伍复员人员要经其工作地的民政部门安置,要有安置介绍信。


  2.按照那来那去的原则,军队退伍复员人员一般要回原籍,如不愿回原籍,而留在部队所在地参加工作的,其待分配时间不能超过三年,如超过三年的,其军队退伍复员人员,参加工作的时间,要从其就业开始分段计算,要么认定其军龄作为参加工作时间,要么从其退伍复员后重新安排工作的时间为其参加工作的时间,而其军龄和重新安排工作的时间不能合并计算。


  3.军队退伍复员人员回原籍,其待分配时间未超过两年,经原籍民政部门安置工作的,该军队退伍复员人员的军龄和后面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二、工龄的作用有哪些


  工龄影响带薪休假的时间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工龄影响医疗期的时长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工龄影响病假工资的计算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 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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