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小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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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昌公积金贷款审批的流程是怎样的


  1、受理


  2、初审


  3、审核


  4、审批


  5、办结


  二、文昌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


  1、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且在申请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首付款或能够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5、借款人或其配偶在婚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贷款的,婚后任意一方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的方式进行担保;


  7、借款人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8、所申请贷款不得用于家庭购买或建造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


  三、文昌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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